群豪喜讯丨本所张页辉律师主办案件入选佛山市律师协会30年30案表彰名单
强制清算程序中,公司股东对清算组作出的债权核定结果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?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。在本案二审判决认定公司股东没有诉权的不利情况下,律师代理公司股东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据理力争。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,债权人、债务人和公司股东与清算组债权核定结果均存在直接利益关联,基于维护公司各方主体利益平衡原则,实现公司退出环节的公平公正,应肯定公司股东对于清算组债权核定结果的诉讼主体资格,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,遂裁定撤销二审判决。本案例澄清了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空白地带,对公司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较大参考价值。
▊教育背景
中山大学 法律硕士
▊资质荣誉
1.经办案件入选2018年度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;
2.经办案件入选2019年度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;
3.经办案件入选2019年度广东律师典型案例。
▊擅长领域
知识产权、民商事争议解决、企业法律顾问业务
▊社会兼职
广东省律师协会专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佛山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佛山市版权协会律师团成员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专家、佛山市南海区“八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。
▊著作期刊
1.《律所可以向腾讯学什么?——读<腾讯之道>有感》;
2.《案例评析丨专利侵权案件中,以QQ空间信息作为现有设计证据的把握要点》。
2022年12月31日 17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