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辩护与代理丨一个纯自诉案件的成功控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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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案律师:冯珈镱、杜文超

 

近日,我所冯珈镱、杜文超律师代理Y某某控诉L某某侵占案,成功将被告人定罪处罚并帮助自诉人追回部分赃款,并责令其继续退赔剩余经济损失。

 

本案被告人L某某是T公司的业务员,一时贪念侵吞了T公司的货款100多万,T公司发觉后即报案。公安机关以L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,检察机关以正常经营的“T公司”未经工商注册登记为由对L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 

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,并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沟通。律师认为,L某某侵吞“T公司”货款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,即便L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也应当以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

基于此,律师代理“T公司”合伙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,请求以侵占罪追究L某某的刑事责任并责令其退回全部货款。

 

本案经过两次庭审,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,被告人L某某当庭表示认罪。最终,人民法院审理认定L某某构成侵占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责令其继续向自诉人退赔剩余经济损失。

 

宣判后,双方表示服判,均未上诉。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并移交执行。

 

2020年7月14日 23:25